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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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MTA教育中心2019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第三批)
发布时间:2019-04-04来源: 访问量: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MTA教育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织

学院分别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复试专家组和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指导、巡视和监督。

三、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根据我单位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经研究决定,我单位的复试最低分数线为总分170,英语42,综合84。

四、复试名单:

序号

考生编号

姓名

英语

综合

总分

1

103849253503529

龚珍妮

46

131

177

2

118469004001584

周志朗

54

118

172

五、复试安排

  1. 考生资格审查

    时间:201948日(周一)8:00-8:30

    地点:泉州校区旅游学院310

入围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2019年报考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见附件1下载政审表一般由考生人事(学籍)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 大学本科、高职高专、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须本人签字确认)

3)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须本人签字确认)

4)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须本人签字确认)

5)准考证(研招网已于3月1日至4月30日再次开通考生准考证下载)。

6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体检时到校医院领取体检表自行粘贴照片。

7领取《华侨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填写并签字后提交。

8申请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9)本次复试不收取复试费。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1. 复试时间、地点

  2. 笔试时间201948日(周一)8:40--10:40

      地点:旅游学院313。

  3. 面试时间:201948日(周一)14:00开始

     地点:旅游学院313,面试顺序现场抽签

  4. 复试具体内容及方式

1)笔试形式:开卷

考试内容:政治理论30%+旅游相关专业知识70%

【全国两会与旅游相关的热点解读、20181月至12月旅游热点问题(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官网信息)】

每位考生只能参考本人携带的纸质材料,不允许向其他考生借阅材料。

2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面试考核程序:自我简介(3-5分钟);英文朗读(2-3分钟);考生从题库中抽取题目并回答评委的提问(15分钟)。

4.复试权重及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初试成绩÷3×初试权重50 %+复试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0.5+面试成绩(百分制)*0.5×复试权重50 %,保留两位小数。

5.体检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到华侨大学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规定执行。

1)体检时间:4月8日8:00-8:30

2)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用于贴在体检表上。

3体检费:99元(体检前直接提交校医院保健科,保健科联系方式:0595-22693563)。

4体检时请先到校医院保健科领取体检表,请在体检单上标注MTA教育中心”。本次体检无需空腹,其他体检要求见附件2。

六、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按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严格政审,结合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公布在MTA教育中心主页(网址http://mta.hqu.edu.cn),请参加复试的考生随时留意。

2.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

(2)复试总成绩低于 60 分

七、其他

1.复试考生禁止将手机等具有通讯功能和记录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复试考场,违反者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2.MTA教育中心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95-22690086

中心网站:http://mta.hqu.edu.cn

中心邮箱:mta@hqu.edu.cn

3.本实施细则,由MTA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华侨大学MTA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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